作者:伟德国际victor1946 日期:2026-02-10 浏览: 来源:伟德国际1946官网

(《黄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已经 2024年10月21日黄石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 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 市供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供水用水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节约、优质、高效的原 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用水工作 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资金保障,加强水源保护 和供水设施建设,健全供水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供水用水安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供水用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供水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 水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监督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经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中长期用水需求、水源地选择、水 源安全保障、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应急管理、水质管理、尾泥处置等内容。
涉及用地需求和空间布局的,由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纳入 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
第七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 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供水工程使用的供水设备、管材、配件和用水器具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使用智能水表、感知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 备。
第八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供水工程验收的有关 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建设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 及其附属设施,其设计方案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
第九条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应当将供水、节水设施建设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第十条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要求设计、建设供水设施。
第十一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 施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质日常监测制度,定期对供水单位执行国家供水水质、水压标准和技术规范、 公开水质、水压自检信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 督检查,每月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建立饮用水卫 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每日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监测信息。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水利和湖泊等部 门应当完善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供水水源的保 护和供水水质的监管,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供水单位处置。
第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完善水质检测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并每日向城市供水、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资料。供水单位不能自行进行水质 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源水质不符合水源水质标准或者供水水 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 到报告后,应当通报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水利和湖泊等部门。
第十五条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 端以前(含水表)的供水设施, 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结算水 表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安 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构)筑物等危害供水 设施安全的活动。禁止盗窃、收购、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禁止 围压、堆占、掩埋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向自来水井孔内倾 倒垃圾、粪便、污水及其他污物。禁止盗窃、收购、损坏城市公用 供水设施。
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 位应当向供水单位查明地下供水设施情况。工程施工影响供水设施 安全的,应当与供水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供水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由供水单 位组织抢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造成供水单 位或者第三方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 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供水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供水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 查和维护管理,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防范和减少管网漏损。
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 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或者被损坏时,供水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同时通知用户;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抢修再补办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供水单位抢修公共供水设施。
供水单位的抢修专用车辆执行抢修任务确需通过禁行路线或 者确需在禁止停车地段停车的,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靠作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二)按照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试点,并保证供水管网压 力符合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五)建立经营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建立投诉、查询专线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 保障用户用水权益。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 30 日不交纳水费的,经催交两次以上,供水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违约金;经催交三次以上仍不交纳的,供水单位可以依据合同中止供水并事先通知用户。用户足额补交欠费后,供水单位应当及时恢复供水。
第二十三条用户与供水单位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 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校核检定。
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 应当及时予以维修或者更换。因供水单位未及时维修、更换水表造 成水表计量数增加或者用水量无法计算的,由供水单位负担有关水费。因用户原因造成结算水表损坏不能计量的,供水单位可以按照 其前12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算用水量。
第二十四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 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
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时,应当实行供水单位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供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 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应当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 水需求为前提,可以在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
(一)擅自操作供水公共管道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 设施和市政供水设施取水;
(六)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 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二十六条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单位作业用水,应当优先采用再生水、雨水及地表水等。如需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向供水单位办理用水报装手续,由供水单位在指定地点建设专用取水设施,并安装计量水表。
第二十七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每月将市政公共消火栓的启用位置、用水时间、用水量等信息通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应当确保市政公共消防用水,消防用水费用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 水管网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建 设二次供水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水单位统一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其设计方案须经供水单位参与技术审查;工程竣工后,须经供水单位参与验收。
第二十九条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应当移交供水单位,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已建居民住宅未移交二次供水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 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年度计划,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应当实施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移交。
第三十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供水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防漏电、防淹、防破坏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涂刻、毁损、破坏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和禁止 事项牌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可处以 3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三)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四)盗窃、收购、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除按被损坏供水设施原值照价赔偿和没收非法所得及赃物外,并处以直接责任人200 元、责任单位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五)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责令限期整改,处以责任单位3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直接责任人 300 元罚款;
(六)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管用水、装泵抽水以及擅自将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 500 元、责任单位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七)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 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责任单位主管人员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直接责任单位10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罚款;
(八)擅自拆除、改装、动用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责任单位 3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直接责任人300 元罚款。有前款第(二)( 三)(六)(七)(八)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三十四条阻挠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妨碍供水单位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或抢修的,由城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 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巩义市巩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庞冠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25〕7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6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涉嫌37年前在西贡龙虾湾参与杀害一名酒楼侍应的最后一名在逃疑犯——香港62岁男子梅耀强2月2日在泰国曼谷农卓区被捕,并将于2月5日下午被押返香港。
香港男子游戏里扬言大年初一会在港铁放置炸弹被拘,警方发现其为军事游戏狂热分子,有多支仿制枪械等物品
香港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在游戏中扬言农历大年初一,会在港铁金钟站放置炸弹。行动中,香港警方检获多支仿制枪械及零部件,还有战术背心、枪管等。警方上月27日接到市民报案,在手机游戏平台中,看到有人声称会在农历大年初一在港铁金钟站放置炸弹。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王玲,女,1975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党员,现任驻马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拟提名为省辖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据日本广播协会报道,当地时间8日晚间,日本众议院选举结果开始计票,截至当地时间8日21时40分许,自民党已获得234个席位,超过了半数所需的233席。
据香港《经济日报》7日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在社交网站发文表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2月6日再次召见巴拿马驻港总领事,就巴拿马最高法院裁定巴拿马政府与和记港口巴拿马港口公司续约经营的两个巴拿马港口违宪一事,表达对裁决的强烈不满和反对。
据台盟天津市委会2月5日消息,叶惠丽,中国优秀党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优秀盟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届、九届台盟中央常委,第九届全国台联副会长,第十二届、十三届天津市政协常委,台盟天津市委会原主委,天津市台联原会长,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2月4日6时01分在天津逝世,享年74岁。
就在投资者还未适应这种高波动环境时,国内黄金回购市场又迎来一次影响深远的规则调整:全国主流金店、商业银行陆续统一宣布,周末、法定节假日等上海黄金交易所非交易时段,将全面停止办理黄金回收业务,大额变现还需提前预约并遵守额度限制。
沉默整整24小时后,巴拿马政府终于回应,驳斥中方有关巴拿马的言论,同时长和集团宣布重大新举措
巴拿马总统穆利诺最近对中国撂下狠话,语气硬得像块铁板。他说巴拿马是“法治国家”,法院判什么就是什么,司法独立不容置喙。这话听着冠冕堂皇,可细品之下,一股子火药味直冲脑门。他甚至放风说,外交部很快会发正式声明,还要采取“相应措施”。这哪是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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